为规范长春市校外培训机构健康有序发展,坚决治理违背教育教学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的行为,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生校外负担过重问题,近日,长春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集中攻坚行动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工作目标
《方案》明确了“利用一个月时间,对全市无证校外培训机构开展集中攻坚整治,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市场秩序,依法依规清理整顿违规办学、无证办学等行为,巩固治理成果,实现无证办学机构动态清零,校外培训市场健康、规范、有序,切实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的工作目标。
工作任务
《方案》明确了此次攻坚行动的两项工作任务。
一是重点集中整治无证办学机构。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无证无照”机构,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示,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城市执法管理、街道等部门联合治理,按规定予以取缔,并摘除牌匾。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指导其在规定时间内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对虽领取了营业执照,但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有照无证”校外培训机构,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城市执法管理、街道等部门联合治理,摘除牌匾中关于中小学文化课辅导的相关宣传标识,责令其在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前,不得开展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活动。
二是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重点检查校外培训机构违规使用在职教师情况。重点检查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公示教师资格情况,对校外培训机构违规使用中小学校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一经查实,坚决吊销办学许可,并列入黑名单。抽查检查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情况。对有证办学机构是否使用教育部合同示范文本与学生家长签订协议,是否严格落实关于作业管理、睡眠管理告知承诺制度,是否按要求公示收费标准、退费流程等情况进行检查抽查。
长春市教育局将对各县(市)区集中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和治理效果进行督导检查和验收评估,根据检查验收情况,宣传推广治理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县(市)区,对治理工作缓慢拖拉,治理不力的县(市)区在全市教育系统予以通报。
来源:长春教育发布、城市晚报
编辑:Z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