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岛中汇盛世商贸有限公司滨州分公司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投资人报案的通告
目前,滨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已对青岛中汇盛世商贸有限公司滨州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为确保依法办理案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现通告如下:
一、通过青岛中汇盛世商贸有限公司滨州分公司参与投资存款的人员,还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的请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不报案或逾期报案,将视为自动放弃对自身权益的主张。
二、报案时需准备材料:商品买卖合同原件、收据、退货协议、银行交易流水、本人居民身份证以及上述材料复印件。
报案地点:滨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经侦大队,*河六路渤海二十一路交叉口以西路北。
联系人:魏警官、张警官。联系---。
滨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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