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媒体“暴走漫画”因侮辱董存瑞和叶挺烈士遭受处罚。5月17日晚间起,各大视频网站纷纷关闭“暴走漫画”账号或下架相关视频产品。“暴走漫画”CEO也表示下架旗下全线视频节目并暂停更新,无限期关停网站及相关APP,对内容进行整改。侮辱烈士的当事人、暴走漫画主持人“王尼玛”随后对该视频进行了解释和道歉。
5月19日,叶挺将*的故乡广东惠州市惠阳区委宣传部发布声明强烈谴责亵渎先烈的行为。叶挺孙子、知名导演叶大鹰认为“暴走漫画”CEO和主持人的辩解和道歉“不诚恳,不接受”。
叶挺将*之孙、知名导演叶大鹰告诉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5月24日,叶挺将*的后代、叶挺之子叶正光带领叶家后人一起会见了律师,并向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提起了对“暴走漫画”公司的诉讼,法院方面已给付案件受理通知书,已经立案受理。
叶挺后代和律师在雁塔区法院诉讼中心提“暴走漫画”主持人侮辱董存瑞叶挺烈士
“暴走漫画”,简称“暴漫”,是一种流行于网络的开放式漫画,其公司名称为西安摩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年5月8日,“暴走漫画”在“今日头条”等平台发布了一段58秒长,含有戏谑董存瑞烈士和叶挺烈士内容的短视频,其中含有对烈士侮辱性质的台词。
“王尼玛”在视频中将为炸毁敌人碉堡英勇牺牲的董存瑞烈士戏虐为“八分堡”(一种汉堡),还将叶挺烈士在狱中的作品《囚歌》篡改,加入低俗下流的语言。
“暴走漫画”CEO前往董存瑞纪念碑道歉
针对网友质疑,“暴走漫画”官方主编“王尼玛”发微博解释称媒体报道“断章取义”。其称,视频有两个版本,播放出去的版本被断章取义的曲解了,实际上这段脱口秀是为了调侃不合时宜的广告植入。
随后,“王尼玛”又于5月17日下午在微博上道歉:“我们表示深刻的反省,并对此引发的不良社会影响道歉。我们已经深刻意识到这个错误,一定充分吸取教训。”
5月17日下午,北京市网信办、北京市公安局、市文化执法总队等多部门约谈属地重点网站,责令网站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其实履行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抵制网上歪曲、丑化、侮辱英烈形象的违法违规行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7日晚间起,微博、腾讯、爱奇艺、优酷等网站发表申明称,开展自查自清工作,关闭“暴走漫画”账号或下架相关视频。今日头条随后也下架了相关视频,并对涉事账号“暴走漫画”进行了封禁处理。
与此同时,“暴走漫画”CEO任剑再次通过个人微博发表道歉声明称将下架“暴走漫画”旗下全线视频节目并暂停更新,无限期关停网站及相关APP,对所有内容重新整理审查。
5月19日,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委宣传部发布声明称,强烈谴责亵渎先烈的行为。
暴走漫画CEO任剑在董存瑞纪念碑致歉5月23日,“暴走漫画”联合创始人、CEO任剑带领团队一行9人,来到河北省隆化县董存瑞烈士陵园向董存瑞烈士纪念碑敬献花篮,并就发布涉嫌戏谑、侮辱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的短视频内容表示公开道歉。任剑在道歉信中说,由于把关不严,暴走漫画账号内容提及先烈名字和事迹,给社会和英烈家属造成了影响,我们做出深刻检讨和诚恳的道歉。
叶挺后人称不接受道歉为所有革命英烈提起诉讼
叶挺将*的孙子、知名导演叶大鹰5月19日下午接受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该事件令他异常愤慨。他认为“暴走漫画”的辩解完全是“诡辩、耍滑头”。对于道歉,叶大鹰表示作为叶挺烈士的后人“不接受、不原谅”。
24日,叶大鹰告诉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出于对爷爷被侮辱的愤慨,更是出于对所有英烈记他们后代的一种责任感,叶挺之子叶正光及孙辈一起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已立案受理。
“我们不是为一个叶挺或一个董存瑞打官司。而是为了所有革命英烈和他们的后代打这个官司。”叶大鹰说。
对话赔偿将用于烈士保护公益事业希望对侮辱英烈行为起到警示
5月24日,叶挺将*后代在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提交了对西安摩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即暴走漫画”的起诉书。对此,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采访了叶挺后人的诉讼代理人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廉高波、冯振涛律师。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诉讼对象为何是“暴走漫画”公司而不是发表言论的主持人“王尼玛”?
代理人:“暴走漫画”系西安摩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经营,“王尼玛”作为“暴走漫画”的主持人,其在“暴走漫画”中的行为是公司行为,故起诉对象是公司,而非个人。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起诉“暴走漫画”之前是否与对方有过沟通?
代理人:没有。从情理上来说,应该是暴走漫画的公司主动联系道歉,但截至今日起诉,叶挺将*的后人尚未收到来自暴走漫画公司的任何信息。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此次起诉原告方提出了哪些诉求?
代理人:此次叶挺将*的后人作为原告提出三点诉求。第一,要求西安摩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停止侵权行为;第二,要求西安摩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国家级别的正式媒体上公开致歉;第三,作为被侮辱的叶挺将*后代要求一定的精神赔偿。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精神赔偿的目的是什么?
代理人:精神赔偿的目的绝对不是为了赔偿而赔偿,一方面希望给予侮辱烈士的行为进行警示,另一方面如果法院能够支持赔偿请求,原告方已经明确表示将会把赔偿用于烈士保护方面的公益活动。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暴走漫画”触犯了哪条法律?
代理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英烈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公共场所、互联网或者利用广播电视、电影、出版物等,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将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损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公安、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网信、市场监督管理、负责英雄烈士保护工作的部门发现前款规定行为的,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该案的意义何在?
代理人:该案可以说是今年5月1日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后,由英烈家属作为原告起诉侵权者的第一案。该案的主要意义在于给对英烈实施侮辱、丑化、亵渎、诽谤等侵权行为的组织和个人予以警示。
解析检方公益诉讼与英烈后人诉讼有何不同?
5月21日,江苏省淮安市检察院针对当地居民曾某污蔑烈士的行为,依法提起侵犯英烈名誉权的民事公益诉讼,这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自今年5月1日实施以来全国首例由检察机关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年5月12日下午,淮安市清江浦区某小区一幢高层住宅发生火灾,消防战士谢勇解救被困群众时将自己的空气呼吸器让给向其求救的战友使用,自己则因为被浓烟熏呛从高楼坠落,后经抢救无效不幸牺牲。5月13日,公安部批准谢勇同志为烈士并颁发献身国防金质纪念章。5月14日,中共江苏省公安厅委员会追认谢勇同志为中国共产**员;江苏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刘旸签发命令追记谢勇同志一等功。同日,淮安市*府追授谢勇“灭火救援勇士”荣誉称号。当地数千名干部群众自发前往悼念谢勇,表达对烈士的崇敬之情。
5月12日,王某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