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唐旭锋通讯员宣文
所谓傍地段,就是楼盘在销售时使用的虚假类宣传,明明不在某个中心区,却偏要吹成某某大盘。
近日,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了年度第二批十大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知名房企绿城、万科、金隅开发的楼盘因虚假广告宣传赫然在列。
在宁波,被“傍地段”傍得最多的,自然是宁波房价最高的东部新城。如年4月起,金隅京远(宁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销售“金隅大成郡”过程中,发布含有“大成郡东部新城约30万方‘中央生活区’”等内容的广告;年8月起,宁波高新区智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宁波万佳置业有限公司分别在销售“春月江澜湾”“东潮之滨小区”楼盘过程中,发布含有“绿城·春月江澜东部新城一线江岸作品”“万科·东潮之滨澎湃东部新城入主东部新城”等内容的广告。
经核实,这些楼盘并不在宁波东部新城的范围之内,这几个楼盘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广告法》第四条的规定,构成了《广告法》第二十八条所指的发布虚假广告行为。年12月,宁波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作出行*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消除影响,各罚款10万元,合计罚款30万元。
还有一类是捕风捉影炒作概念的楼盘广告。
年8月,宁波江舸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为了推销“溪上云庐”楼盘,委托宁波龙象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制作并发布标有“撤市设区在即”“溪上云庐抄底宁波西”等字样的横幅广告。双方在明知余姚撤市设区仅是传言并不确定的情况下,在广告中突出“撤市设区”“抄底宁波西”等内容,明显缺乏事实依据,易使消费者产生误解。该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四条的规定,构成了《广告法》第二十八条所指的发布虚假广告行为。年11月,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作出行*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消除影响,罚款9.72万元和6.48万元。
据统计,年,宁波全市共查处各类广告违法案件件,罚没款万元。分别涉及防疫物资、房地产、医疗、教育培训、软色情等重点热点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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