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两集中”供地要求和《深圳市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深圳市本年度第三批次、共计11宗住宅用地于10月27日集中公开挂牌出让。
本次集中公示11宗居住用地,地块位置涵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1宗、南山区1宗、福田区1宗、宝安区2宗、光明区3宗、龙岗区2宗、坪山区1宗,总土地面积约38.07公顷,总建筑面积约.64万平方米,其中B-(福田)和G-(龙岗)2宗地拟用于建设出售型人才住房,采用“双限单竞+摇号”方式挂牌出让,其余9宗地拟用于建设“普通商品住房+公共住房”,采用“三限双竞+摇号”的方式挂牌出让。
一是持续营造平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本批次用地挂牌方案延续了第二批次用地成功出让经验,除2宗人才住房用地以外,其余用地主要采用“三限双竞+摇号”的方式挂牌出让。本批次用地最高溢价率仍控制在15%以内,通过明确普通商品住房及各类出售型公共住房的销售限价持续强化“房地联动”,持续引导市场预期;继续通过核验房地产开发资质、企业关联性审查、购地资金审查、购地宗数限制等方式,进一步营造平稳、理性、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二是持续发掘居住用地供应潜力。本批次用地中有2宗轨道上盖综合开发用地,在公共设施可承载的前提下,鼓励轨道场站及周边提高开发强度实施以居住为主的综合开发,充分体现了“增总量、优布局、调结构、提品质”住房发展策略,进一步挖掘居住用地潜力、优化空间资源配置。
三是持续优化区域住房结构类型。本批次用地初始建设的公共住房类型有公共租赁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出租型或出售型人才住房,竞建设类型主要为出售型人才住房,结合区域特点差异化调配住房类型,着力构建职住平衡、产城融合的城市空间结构。
深圳将继续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要求,紧紧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多措并举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全面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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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琤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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