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全屋窗帘时,消费者姚女士遭遇了商家强制要求支付尾款后才能上门安装窗帘的情况,这合理吗?
近日,消费者姚女士先后拨打了消费者投诉热线和乌鲁木齐晚报融媒·帮您办热线反映,她在长春中路一家窗帘销售门店购买窗帘并支付定金后,遭遇商家不按约定上门服务的情况,跟商家多次协商沟通,始终没有达成一致。
消费者姚女士说,家里全屋窗帘需要更换,她跟家人在长春中路这家窗帘销售门店选中了几款样式,跟商家谈好价格后,支付了元的定金,并与商家协商好定金支付一周后,商家让工人上门安装,安装后支付元尾款。可约定时间到了以后,她联系商家,商家却要求先支付尾款,才能让工人上门安装,她几经协商均无果。
根据这条投诉内容的经营者管辖区域划分,投诉线索由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管局高新街市场监管所处理。
记者跟随姚女士一起来到高新街市场监管所,与执法人员李武学、王飞一起,看到了姚女士给商家的定金票据和约定时间字样的内容。执法人员随即联系到商家核实了情况,商家承认了姚女士反映的情况属实。随后,执法人员组织了三方面谈协调。
执法人员介绍,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和第十六条相关内容,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姚女士给商家缴纳了定金,双方已经形成了合同定购关系,商家应该按照约定内容提供服务,而不能强制消费者先支付尾款再提供服务。
经过执法人员的协调和对商家的普法教育,商家隔日安排了工人上门安装窗帘,姚女士也在窗帘安装好并检查后支付了尾款,姚女士对此次协调很满意,再三表示感谢。
文/乌鲁木齐晚报全媒体记者王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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