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
十堰市教育局下发通知明确全市中小学寒假放假时间并部署相关工作通知全文如下:关于十堰市年中小学放寒假的通知各县(市、)教育局、十堰经济开发区文教卫局、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教育局,市直各普通高中、中职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要求,结合《十堰市中小学-学年度校历》安排,我市小学、初中定于年2月1日(腊月二十)放寒假,高中定于年2月3日(腊月二十二)放寒假。中职学校放假时间由各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报教育主管部门(职成教科)备案后执行。年2月28日(正月十七)全市中小学开学上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对本学期工作进行认真总结。
各地各校要认真总结本学期工作,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制定好下学期工作计划,确保新学期工作顺利开展。市直各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于年1月22日前将书面总结(含电子稿)分别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职成教科和办公室。
二、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具体参照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寒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十教函[]2号)执行。各地各校在寒假期间,严禁组织师生开展集体活动;返校前,要逐一掌握师生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坚决杜绝师生员工带病返校。
三、持续抓好校园安全工作。
(1)各地各校要加强寒假前后安全教育管理,通过教职工大会、学生安全主题班会等形式,宣讲安全知识,防止火灾、溺水、交通事故、煤气中*等意外伤害事件的发生;要召开家长会、下发《致家长一封信》,签订相应版本的寒假《安全责任告知》《安全温馨提示》(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