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唐旭锋
近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严峻,为进一步做好疫情属地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最大力度控制疫情传播,最大程度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月3日,海曙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十个一律”补充通告如下:
一、所有村(小区)凭身份证进出。
二、严格控制居民出行,每户家庭(居家隔离家庭除外)每两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其他人员除疫情防控工作、生病就医等需要外,不得外出。
三、所有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自己、家人、亲属,带动街坊领居,协助工作人员劝导居民按要求不出门、不上街、不串门、不聚众。
为落实全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进一步做好海曙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海曙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疫情属地防控工作“十个一律”通告。
“十个一律”内容如下——
一、所有村(小区)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
二、本村(小区)居民进入一律实行体温检测。
三、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村(小区),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
四、宁波市外返回人员一律向村(社区)报告。
五、居民出现发热症状,一律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
六、居民一律不串门、不集聚。
七、“红事”一律停办,“白事”一律从简,并提前报村(社区)备案。
八、村(小区)内文化、娱乐、宗教等人员密集场所一律关停。
九、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出租房内发生疫情,一律依法追究房东责任。
十、拒绝接受检测、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造成后果的,一律依法追究责任。
上述禁止性措施解除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