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推行“车让人、人守规”文明倡导
如今的斑马线上
机动车礼让行人已经成为市民拍手称赞的风景线
西安市车让人活动也在全省进行推广
但是相对于机动车来说
行人的礼貌让行则着实让人不敢恭维
“红灯停、绿灯行”
一句幼儿园小朋友都耳熟能详的交通规则
在现实生活中却常常被忽视
有的人,不顾自身的安全
肆意闯红灯
今天,交警蜀黍
不打码,曝光他们
01
西安交警红绿灯抓拍系统采集
02
市民“随手拍”闯红灯违法行为上报
违法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皂河路
违法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龙首北路东段4号
违法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未央路27号
违法地点:桥梓口与五星街十字路口
违法地点:西郊桃园北路
闯红灯是一种极其危险的行为
例如上面案例中边打电话边闯红灯更不可取
科普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到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闯红灯不是一件小事
是不顾自己生命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
忽视的人,往往会付出惨重的代价
低头族闯红灯引发交通事故,判刑10个月,赔20万!
00:56湖北恩施年5月27日晚8时左右,一名女子闯红灯过马路,并在闯红灯时低头玩手机,导致一辆正常驾驶的摩托车刹车不及撞上闯红灯的“低头族”,而摩托车司机和后排乘客也滑倒在地。
事故造成摩托车乘客张某受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符合钝性暴力作用于头面部致重型颅脑损伤而死亡。
法院审理认为,闯红灯者没有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过马路,而且在这个过程中一直使用手机,是引发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闯红灯者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赔偿被害人家属20万元。
不仅仅是行人
非机动车与机动车闯红灯
都有可能导致难以想象的结果发生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90条规定,对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同时,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与使用规定》的规定,对闯红灯行为记6分。
闯红灯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
它不仅会导致交通秩序的混乱
破坏了交通规则
更是大大增加了交通事故的发生率
“闯得好”,你比别人快一秒;
闯不好,你比别人快一辈子!
生命可贵,红灯莫闯!
来源:西安交警
编辑:李小天
审核:荆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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