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深圳海关所属大鹏海关的监管下,一批总重20.8吨的洋垃圾在盐田港退运出境,均为未经清污处理的鲍鱼壳,属于我国禁止进口的洋垃圾。
海关关员在现场查验时发现,这批申报品名为鲍鱼壳的货物使用编织袋分装,散发异味,普遍存在壳体破碎、沾染泥污的现象,并附着不明虫体及杂物,海关人员随后对这些贝壳取样,进行固体废物属性鉴别。
▲海关查获的鲍鱼壳.
据了解,这些鲍鱼壳是鲍鱼脱壳取肉后产生的副产物,外观特征脏污,判断货物在境外并未针对清污进行处理,依据固体废物定义及《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经鉴定属于我国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
自我国年1月1日全面禁止固体废物进口以来,深圳海关持续保持打击洋垃圾走私入境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洋垃圾走私进口。海关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对洋垃圾的打击力度,强化风险研判、加强货物管控、加快退运流程,坚决将洋垃圾拦截在国门之外。
深圳晚报记者李超通讯员吴易晓